封面新闻记者 苟春
遇刺后的刘丽 受访者供图
2017年12月19日,河南的刘丽(化名)经历了一场“噩梦”。
那天,她在买菜回家的路上被陌生人当街刺伤。受伤带来的身体伤害持续至今,身体会抖、颤,做饭会烫着,骑车会摔着。
2018年,多名涉案人员到案,其中主犯王某在取保候审期间逃匿,直到2022年才再次到案。
2024年7月,王某被一审判刑两年零六个月,这个结果让刘丽不服,提起上诉。
具体情况如何?10月11日,封面新闻记者对话了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。此外。记者了解到,该案二审已于今日上午开庭,上诉方除了对刑事部分量刑提出异议,还就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起了上诉。
刘丽和家属与代理律师周兆成 受访者供图
当事人:
投资失败起诉后我被报复,遭陌生人当街刺伤
刘丽是河南的一名女企业家,在教育、影视等行业打拼多年。2016年10月,经好友介绍,认识了某文化传媒公司的负责人张某琳。
接受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,她回忆,那时张某琳对她说,其公司承办过多位明星演唱会,建议她也合伙投资。多次沟通后,她投资1200万元。
但到了本该兑现收益的时候,对方却以各种理由推脱,甚至还在收益没有到账的情况下,又游说让其注资另一场演唱会。
刘丽称,她以“按项目结款”为由与张某琳沟通,对方才陆续支付了700余万元投资款,她告诉记者,如今回过头来想,她认为这场投资最初就是一个骗局。
2017年11月23日,刘丽决定打官司。她向郑州市金水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张某琳和其公司承担合同义务,偿还投资款项。
她说,因为把对方告了闹翻了,自己因此受到了“报复”,那段经历让她至今后怕。“那年冬天很冷,我是去买菜回家的路上,看见两个人远远地跟着我。”刘丽回忆,当时行凶的二人戴着口罩,她也没有多想,二人在自己没有任何防备的情况下刺伤了她。
她说,在被刺伤后,她又被两人摔倒在地。期间,因肋骨骨折,导致肺部出血。所幸在路人的帮助下成功送医并报警。
在医院救治并疗养月余后,刘丽出院了。她说,此事之后,她的工作和生活都受到了严重的影响,公司没有继续开下去。“生活也有了障碍,身体会抖、颤,做饭会烫着,骑车会摔着。”
刘丽及其辩护律师周兆成
一审判决:
构成寻衅滋事罪,一主犯获刑二年六个月
伤人的是谁?刘丽坦言,自己和这些人都不认识,也没有见过面。
记者查证了相关法律文书,还原了部分细节。
根据(2019)豫01刑终316号《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》显示:2017年11月底,闫某得知姐姐张某琳陷入与刘丽的民事纠纷,便通过王某(闫某发小)安排王某司机陈某,纠集社会闲散人员,发送其的照片及日常生活轨迹,伺机报复。
而后,陈某纠集多人进行辨识、踩点……2017年12月19日中午,其上前使用事先准备好的匕首对刘丽臀部扎刺,并对其进行殴打,后匆忙逃离并联系周某前等人驾车离开。
记者查看了当事人提供的其余判决书,均认定系闫某通过王某,安排王某司机陈某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实施的报复。
刘丽告诉记者,此前,除王某外,其余参与人员均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,其中闫某为主犯,获刑四年半。
2018年4月16日,王某被抓获归案,后取保候审期间逃匿被上网追逃,直到2022年6月2日才被抓获到案。
2024年7月20日,法院一审判决书显示,王某为闫某所托插手他人经济纠纷,介绍陈某为闫某滋事,后纠集周某前等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,致一人轻伤……构成寻衅滋事罪,且王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,系主犯。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犯寻衅滋事罪,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。对此,刘丽提起上诉,她认为,王某的处罚轻。
最新进展:
该案二审择期宣判
10月11日上午该案二审开庭,未当庭宣判,刘丽代理律师周兆成告诉记者:“对于对王某定罪和主犯不持异议,但是我们认为一审量刑有异议。庭审中,我们除了对刑事部分量刑提出异议,还就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起了上诉。”
周兆成表示,刘丽要求王某赔偿她医疗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误工费、交通费、护理费、营养费、经济损失等共计4942264.42元。对此,刘丽告诉记者,这是因为此事严重影响了自己生活和工作,自己没有办法正常生活。
周兆成表示,该案发生后,警方介入调查,先后抓获了多名涉案人员。然而,主犯王某一直逍遥法外,警方后续追凶数年,王某才被抓捕归案。从一审法院认定看,王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,且系共同犯罪中的主犯,可见其犯罪行为性质恶劣,社会危害程度较高,故二年六个月的刑期他们表示不能接受。